电力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备用、黑启动服务等。
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基本辅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发电机组必须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等。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厂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所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备用、有偿无功调节、黑启动等。有偿辅助服务应予以补偿。
河南能监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完善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8年):按照现有文件要求,完善现有“两个细则”相关规则条款,扩展市场主体参与范围和补偿项目范围,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2019年~2020年):鼓励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鼓励调峰和调频辅助服务按效果补偿,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第三阶段(2020年及以后):根据市场建设进程,配合现货交易开展需要,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适时开展送入我省的跨区跨省联络线辅助服务管理,研究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的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等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根据河南省电力市场建设进程,配合电力现货交易开展需要,适时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原文如下: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华晨河南分(子)公司,豫能控股,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国能发监管〔2017〕67号),结合河南电力运行实际,河南能源监管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报告。
附件: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8年9月18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华中能源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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